很久以前,岁月模糊,依稀记得大概在三⚂🎡十年前。
某地。
热闹繁华的街市上,有⚪人招摇过市,也有人艰难度日。
人声鼎沸的喧嚣,纵有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亦然千🎈辛万苦都尝遍,🞞不知何处是归甘。
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衣着破烂的小乞儿无处不在,丝毫不🉀🄌惹🌪🁼人眼。所以他在街头巷弄穿梭,既是过街鼠,又如丧家犬,换取一阵阵冷眼。
不过🟌🛰☗他衣着尚算整洁,灰🁚麻仍旧完整,没有如一般乞儿长久夜宿街头而将衣物磨破成乌黑布条。
此时,他侧🗞身闪躲,悄悄靠近一家猪肉铺子。🚥🕢
幼👎🇭🛶小🟌🛰☗,且灵巧,他自以为无人发觉他的到来。
然而🟌🛰☗这样一只惹人厌的小老鼠,既然靠近了米缸,那些经验熟稔的老猫怎会不留足🉡🈹🃒警惕。
屠夫用斩骨刀重重劈开一段腿骨,这是示威🏭🝐,他并不想和这只🌪🁼小老鼠打交道。脏了他的好肉,还惹得一身骚气。
可是这只老鼠并没有🌵🃜被这一刀的威势吓退⚂🎡,无人关注的那双眸子里,有着如同凝结出实质的渴望。
他就这样静静的躲着,屠夫的店家选了个好位置,大户人家的仆役既不会轻功,亦无御剑法门,慷着主子的慨,十分乐意少走几步🎻🖒,来这家肉铺采办。所以上午还🜞🃑未过完,摊位上的猪肉,已所剩无多。🟗🝖
老鼠开始急躁,胆🚪🖎👛怯而焦虑,他知道,屠户每次都会留一些挑剩的边角料,回家做肉汤。他多希望自己也是屠户家的孩子,就🎳算只是些沾着荤💩🔟🁺腥的汤水,他也甘之如饴。
可👎🇭🛶他只是个落魄书生家的独子,他的父亲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读了一辈子的圣贤书,兼济不了天下,也养不活三口之家。没有田产的落魄人家,仅靠母亲偶然得之的短工家补,终究难以为继。
更何况,年仅三十的父亲,还有一朝及第的夙愿。母亲是多么贤惠的女子,一家人饿肚子,也要为父亲购置文房🆑🎴🕐四宝,圣贤高作。
七岁稚子,骨瘦嶙峋,饥肠辘辘。
他总是自己出来找吃的,可是又非真正无依无靠的乞丐。朝廷昏聩,民间势力与制度倒是比法纪更加严明,这座城市乞讨觅食的地界已被🐇♔瓜分干净。在一次差点被人打断脊骨,住家疗伤百日后,他终于知道,他连要饭👻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此时,他选择偷。这是🙻🏤他第一次出手,🏭🝐但是他已经密谋了很久,甚至在家中多次演练,每次在爹爹眼皮子底下,将那些圣贤书偷入自己的小布包,爹爹从未察觉。
“一定可以的。🎎”他为自己暗暗打气,案板上还有一块膘花大肥肉,和爹爹最厚那本书差不多大小,只要自己眼疾手快,一定不会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