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莫淮难得的早起,只因老爷子昨晚睡前询问他后臀的伤处如何了,他这早就好透了,佯装了几日,可他这功力不行啊怕是早就漏了陷,当时看着老爷子那一副了然又精明的神情,他那里还敢哄骗?
立马老老实实的说自己已经彻底好了。
这之后的结果嘛,可想而知,便是通知他以后都要起来晨跑,说是锻炼身体,他那里不知,这根本就是老爷子看不惯他赖床的习惯,想就此纠正下他的这些个陋习。
他心中虽有不愿,到底不敢多言,只得老老实实的点头答应。
想他现世里,为了维持那个好学生的身份,他硬是把他那爱睡懒觉的毛病给改了,每晚都得定上三四个闹钟,这才叫唤得醒他。
今早的他,同现世那般在第四个闹钟响起的时候,终于从来被窝里爬了出来。
这人阿,还真是学坏容易,学好难。
他这现世里十几年才养好的习惯,一到这书里不过几天就彻底抛且了,整个人懒懒散散的,浑身都透着股恹恹的劲儿。
他也有心改上一二,心里提着根很小很小的弦儿,这才不闹起床气,一副神情自若的模样出了家门。
他出门的时候刚好7点半,这会儿太阳才隐隐的显现出来,没什么紫外线的清晨伴着鸟鸣声和路段的芬芳花草,深吸一口气后,鼻息间满是清新的气息。
脸上顿时洋溢着一片灿烂的笑颜。
说来他是不爱跑步的,只因他初中时有一段时间天天安排跑步,他以往都跑得好好的,可不知怎么回事儿,有一天跑了步下来,整个人出现浑身发肿的现象,可是吓坏了大家。
父母带他去医院做了检查,可各项指标都很正常,到最后也没找出个究竟,就这样他顶了那张猪头脸一个星期,期间是无论去到何处都会被指指点点,讥笑一二。
这也怪不得别人,那幅尊容实在是连他这个当事人都觉得有点儿难以入目,本就不大的眼睛彻底眯成了一条线,两个腮帮子肿得跟嘴里含了个包子似的,反正是难看至极。
非要形容一下的话,大概就是手欠捅了一个马蜂窝,被蜜蜂狠狠报复蛰得满脸脓包的模样。
虽然一个礼拜后便彻底消了下去,可他心里总担忧着会不会哪天又莫名其妙的来这一出,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不爱跑步。
因此,这会他说是跑步,不如说是竞走。
昨晚刘金让白默给他的伤处,按了按又上了一些药,今晨起来道是不怎么痛了,走路也正常了,半点不影响,这也就老老实实的去上班了。
他照例去后巷的早餐摊上买了几个包子和豆浆,付了钱后边吃边往回走,这会离上班时间还有一会儿,他便顺着大院往里走了走,不知不觉的就又走到了油泊路段了,自然而然地便看见了竞走的莫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