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这力量,他才轻易控制眼前这些人。即便是末世里,也让他过的非常滋润。
可惜的是,增长的不只是肌肉,还有毛发。浓密毛发覆盖上身,远远看去像一头大猩猩。
虽然难看了点儿,但他不在乎。难看又怎么了。那些长得好看的不见得过的比他舒服。
等明天抢了城西那群人,他过的将会更加舒服。
想到这里,他站起身,高高举起酒瓶吸引众人注意。
“兄弟们,放开肚子吃喝。今晚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就去把城西那群人抢了。到时候,我一人给你们发一个……”
砰!
孙大圣只感觉额头一阵发麻,一股巨力猛然砸中额头,轰的一下把他撩翻在地!
酒瓶倒翻,酒水喷了他满头满脸。
他瞬间清醒过来,下意识伸手摸向额头,食指拇指用力一扣,一枚黄铜色子弹掉进手心。
子弹?刚才他差点儿就被人给爆头啦!
他一个翻身跳起:“给我弄死这个杂……”
砰!
他再次被放到在地。
又唱又跳的人群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全都不知所措的看着孙大圣。只剩下劲爆的音乐孤零零的奏响。
三百米外黑暗中,苏重调整持枪角度。
不愧是是变异人,普通子弹只能破开皮肉。怪不得敢把枪发给手下,他根本就不怕手下造反。
连续两枪,只把他的皮肤打破。
这不是他第一次遇到枪械攻击,以往经验告诉他,普通子弹已经对他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