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省城,突然变得那么安静,静的有点可怕,我想去寻找那一点熟悉的身影,可这却成了梦,甚至,我还拖着废物般的身躯,来到了永红拳馆,这个省城曾经最热闹的决斗场,如今,都关门大吉了,冷冷清清的,不留一丝痕迹。
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狗屁组织,改变了。
因为它,我再一次成为了天下最孤单的人,要命的是,不是我这个人被组织打败了,而是我曾经激昂的心,被彻底打败了,现在的我,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信心,我不敢面对任何人,又没有报复仇人的决心,更没有追求幸福的信心。
正如周忻瑾所说的,我终归还是老老实实的过回了我废物的日子,这种日子,很安静,无人打扰,也没人再对付我,我安了,组织也没兴趣针对我了,我终于可以不再担惊受怕的过日子了,我总算是彻底的自由了,但是,这种日子,却更加的恐怖,比当初那种奋斗拼搏打打杀杀的日子恐怖千百倍,这是消磨人意志力的日子,这是让人往死里钻的萎靡日子。
这种日子,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我就感觉好窒息,偌大的省城,已经没有我存在的意义了,我再也不想在这个伤心之地待下去了,这里处处都是不好的印记,熟悉的人部都不在了,我一点留恋之心都没了,于是,我直接去了火车站,买了一张回大学所在城市的动车票。
买好票,我立即登上了动车,没有半刻的停留,对于省城这个是非之地,我只想离的越远越好,而大学的那个城市,至少还有陶婉馨,还有我当初的兄弟,还有一些美好而激动的回忆。
动车飞快的奔驰在铁轨上,没一会儿,就到站了,下了动车,来到热闹非凡的火车站,瞬间就有无数的记忆充斥我的脑海,犹记得,当年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那也是我最落魄的时候,我身上唯一的一点钱都被偷了,差点没饿死,也就是在这个地方,我第二次遇到小玥,用她给我的十块钱,支撑着我活了下去,也是因为她,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时隔多年,再次回到这个城市,我好像绕了一个大圈,最终回到了原点,甚至相比三年前要落寞的多,三年前的除夕夜,为了我哥,我带着哑巴和狗蛋匆匆离开这座城市,那个时候,我刚刚去除了栾宇这根刺,我在这个城市名声大震,我起码有地位,有兄弟,有活着的信心。但如今,我似乎一无所有了。
夹着浓浓的愁绪,我走到了一个小卖部前,和当年一样,我买了一瓶水,一块面包,边走边吃着,边吃边回忆着。
忽然,我身后传来一个惊慌的女声:“抓小偷,抓小偷呀!”
我漠然的转过身,发现一个长相秀气的女生正大呼求救,围观的人都一脸冷漠,而那个抢包的小偷,跟猴子似的,跑的飞快。这个女生穿个高跟鞋,想跑也跑不动,只能干巴巴的求救,但却依旧没人充当大好人。
如果,我要去追那个小偷,或许三两下就能解决了他,但此刻的我,却再没了那份热心肠,我连自己都不在意了,更不会去在意别人的死活,好像活着,对我来说,真的失去了所有的意味,我的心态,彻底变了。
最终,我还是漠然的转回了身,边啃着我的面包,边慢慢的走着。
走出了火车站,我看了看茫然的天空,从前,来到某个地方,我总是带着目标,直奔目的地,今天,我来到这里,好像一点方向没有,我没有打算去找陶婉馨,也没有具体想去的地方。
于是,我只能在这个城市瞎晃,以前熟悉的地方,我基本都去逛了一遍,我想试图找回一些熟悉的气息,找回一点美好的记忆,找出自己存活的欲望。
我去了我的大学,去了当初虞姐姐住的那栋小别墅,去了陶婉馨所在的高中,去了很多很多地方,但终归,我还是没有去找陶婉馨,我已经没脸面对她,也不想去打扰她好不容易清净的生活。
时间就在闲逛中悄然流逝,夜幕很快降临了,我的心领着我的脚步,来到了当初我最熟悉的地方,金碧辉煌夜总会,这里,有过我的辉煌,有过我的热血,这里,曾经是我底下最大的地盘,是我的根据地,这里,曾发生过太多太多的故事,在这,我为了陶婉馨,打了小白脸,得罪了栾宇,也是在这,我利用栾宇的母亲,抓到了栾宇,这里有血有泪,有太多让我触动的东西。
载着满怀的心事,我缓缓的走进了这家熟悉的夜总会,三年了,里面的装修都翻新了,风格都大气了,连看场子的人都变了,变的很陌生。
进到里面,我随便订了间包厢,点了不少酒,或许,夜总会的经理觉得我这个落魄公子哥有钱,还主动给我介绍了公主陪酒,而我,也没有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