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哨位被悄无声息的方法干掉,两人扒了人家的衣裳,乔装一番便装作是回营悄悄潜入这一伙人的驻地之中,好在这一伙人之中,也不尽是倭人,也是有着不少的夏人,所以二人倒是没有露馅。
而是喝了几口随身带来的烈酒之后,装作是酒醉的样子,就这样摸进了营地之中。
黑暗中,有熟人认得两人的衣服,但看到两人醉醺醺的模样之后,也都没有上来打搅,加上两人手中还提着两个酒坛子和一些熟肉。
这些馋鬼早就已经饥渴得不行了,抢过了酒坛子和肉块之后,便直接跑到一边大快朵颐去了。
按照那些人所言,两人走了一段路之后,便直奔这一个宛若山贼窝驻地的最重要的中央大寨而去,贼寇约莫两三百人,规模破大。
最重要的是,这些人手中所使用的钢刀,竟然都是大夏军队的制式长刀,看得这一幕,两人心中怒火升腾,大夏的制式武器乃是严禁带出军营,更遑论售卖了。
这些人能得到这些制式战刀,除了有人相助,他们再也想不到还有其他的什么人敢这么做。
民间铁匠是绝对不敢私自铸造战刀,唯有在有战事的时候,官营铁匠无法完成铸造任务的时候,才会委托以民间铸造,而且每每铸造一柄战刀,都必须要登记造册,还要刻印上铸造者的名字。
这时候的国家工程,可不是像后世那般,也不知道是谁发明了这个铭刻姓名之法,就算是要制作一块城墙砖块,都必须要刻上铸造者的姓名。
这是为了避免出现一些因为偷工减料或者因为一些烧制技艺不足,导致残次品问题。
当然若是质量过硬,这些带有名字的墙砖就会流芳千古,随着城墙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下去,若是出现了质量问题,也可以通过姓名处理制造之人。
其实也就是一种问责制度。
这时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上,什么都要跟你讲公平的时候,什么都要招标,一些人犯了重罪,也很少会被判处死刑,除非真的是犯了穷凶极恶之罪,才会被判处死刑。
那时候事事都要讲求法律,而法律虽然具备一定的强制性,但始终还是有漏洞可循,律师和这时候的讼师是一样性质的存在,只不过那时候的律师更加擅长帮人脱罪就是了。
而这时候的罪名,杀头是很简单的,尤其是事关国家大事的事情,但凡是有了疏漏杀头都是最轻的罪名了,重则株连九族,这种时候一旦要以名字铭刻,所有工匠自然不是傻子,知道这么做的用意,所以也不敢做出那些偷工减料的事情来。
而战刀,在和平时期,除了平时操练和一定的剿匪实战之外,大部分军械的调动,都必须有司库的文书和主要军事主官的印信为证,否则是绝对不能轻易打开库房调动军械,这是要杀头的重罪。
而这些人,居然人手一把大夏制式战刀,对于刘芒这个将门世家的三代而言,这是绝对不可以容忍的,单单只是这一条,便足以调动大军将这一伙人彻底干掉了。
军械永远都是国家的必须品,一般人是绝对不能随意动用的,动用的必须要进行报备。
而这些区区数百贼人,竟然能用上军队的制式战刀,这对于刘芒这种常年奔波于前线的军人而言,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他们在边境的将士,每一次战斗之后,战刀都要被砍卷了刃,但所有人都对于直接的兵器视若珍宝,时常研磨保持其锋利度的同时,就是因为在战场上,武器的损耗是在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