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气,暖则生,寒则杀。
我姐姐生于三月莺时,便以莺作为闺名。正是万物初长的季节,但她八岁那年失踪落入冰河,得了一种骨寒的毛病。哪怕是三伏的天,也要喊着冷,吹不得一丝风儿。
因此,她很少出门,因此众人只知道凤相府里只有一位千金。
我生于十二月,便以葭月为闺名。
撇开别的不说,我自认为自己的人生圆满的不得了。从小一直没有缺过钱,不仅在经济上有老爹这棵大树做靠山,还有个世袭将军的儿子为青梅竹马。
我从我爹的二姨娘的大嫂的小姨妹那儿听说,等我俩一成年,就让我们成亲。
那时候,我也没羞没臊的,天天扯着楚兰往我家里头跑。
楚兰自小便与我们相识,也只有当这时,一向流连病榻的莺儿才会从她的房间里头出来,与我们一起说说话。
眼看着离我及笄渐近,楚兰却不常来了。起初我以为他是碍于情面面皮薄,才不和我见面。我一连等了他几日不见,便和凤小七一起出去寻他。
凤小七平时被我驯得跟个狗一样,鼻子灵得不得了。只要把他往大街上一牵,不出片刻,他就能立马找到楚兰。而且代价也极小,只需要加一锅地锅鸡便可。
这次,我刚把凤小七牵出门口走了几步,凤小七就指着街道边一间颇显寒酸的面馆说道:“诺,你的情郎在那哩!”
我一喜,从荷包里面掏出大半块银子,扔给凤小七。
凤小七虽是父亲大人的独子,但父亲大人不知道从哪里头听到了,穷养儿,富养女的优良传统,平时银子管得很是严格。因此小七也并不像是京城里一般纨绔子弟那样。
比如说,楚兰。
我走到楚兰坐着的那张桌子的对面,楚兰慢慢的抬起眼睛看了我一眼。
这个时候,面馆的老板正端着一碗青花瓷碗盛好的面条,放到楚兰面前。
楚兰低着头,用手指轻轻的摩挲着青花瓷碗的边缘。修长如玉的手指不停的在上面滑动,这样的动作似乎是只有他来做,才是最自然的。
唉,我承认,如果将这青花瓷碗换成一个白玉酒杯则会更优雅些。
我看着他的手指,咽了咽口水,赔笑道:“这几天,你干什么去了,怎么不去找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