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姑山魔窟出来时,钟未凌捂着闻渊被刺穿的小腹,脸色苍白间,骂道:“你说他是不是有毛病?特么这嘴毒的快赶上云都那个叫风迹的老头儿了。”
说出来,钟未凌又觉得不妥:“说他跟风老头儿一样,都是抬举他,风老头骂人还有理有据,他却把什么屎盆子都扣老子头上,找不到人是我办事不利也就算了,毕竟本公子压根没打算去找,合着最后骂着骂着,人跑了也成我的原因了!我又不是他的狗!简直神经病!王八蛋!”
黎阙紧张嘘了声:“公子,你小点声,这里到处都是监视法阵,万一被魔君知道您这么骂他,您就不止挨一剑了。”
钟未凌攥紧拳,扭头恨恨看着富丽堂皇的魔君殿,咬牙:“心胸狭隘,不容他人,丝毫不顾及大局,终有一日,我会覆了这里。”
黎阙叹气,小声道:“魔君手段刚硬,虽有不少宗门心有不爽,但终究畏于其狠辣,不敢明说。据说上个月,一个岭南的小宗门对魔君有所微词,一夜之间,便被三十四死侍血洗了整个宗门,一个不留。我们掩月山地势特殊,外加与鬼界交好,故而他才不敢对我们轻举妄动,可是,”黎阙心疼的看着钟未凌,“纵然如此,他还是一言不合便直接对殿下动手,若想扳倒他,谈何容易,兴许这就是命吧。”
“若是因为畏强便不敢去做,那这世间还有公道可言吗?仙门标榜正道,匡扶正义,可我魔族就当真不通人性,毫无人情了吗?我们也都是人,也都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也会疼,也会喜怒哀乐,只是因为天资原因和血脉之力,不得不走上另一条修行之路,我们有什么错?为何不能争一争,为自己为整个魔族争一片安乐繁荣,而不是日日活在血腥里。”钟未凌顿了顿,眼睛一沉,冷声道,“我从不信命,若是信,当初也不可能从死境活着出来。”
黎阙沉默片刻,恍然轻笑一声:“公子说的对,是黎阙心思太窄。既然都是人,哪怕是死,也是要为自己与族人搏一搏的。”
回去的路上,又路过那条街,又见了那名小乞丐。
钟未凌又给他一屉包子,小乞丐这次很顺利的收了,但是却非要跟着钟未凌回去,说自己就算留在这里也是无依无靠,说不定哪天就死了。
钟未凌心肠不坏,但也并非什么好人,并不是只要是个可怜人求他,他就会把人捡回去,然后将照顾他当成自己的责任。
毕竟人生在世,各有自己的际遇,单靠别人的帮助是不能改变什么的。
但这乞丐过于粘人,就算钟未凌坦白了身份,他也丝毫不怕,非要跟着走。
最后,钟未凌无法,只能将其带回了掩月山……
……
“那乞丐跟着殿下回到掩月山后,过了两年,殿下无意发现他也是魔族之人,便将机缘巧合之下得到的刀赠给了他,顺便赐名长思。”桑铃儿道,“之后,殿下出门时,他都会跟着,慢慢的,他便对殿下生了不该有的感情。”
不知为何,虽然桑铃儿讲的往事并非自己所经历,但钟未凌却心里莫名堵得慌。
桑铃儿后半部分话,钟未凌没听进多少,反正就是那个闻长思疯了似得喜欢上了原主,并因为病态的占有欲,杀了原主身边的人。之后,原主与他决裂,并企图杀了他,但是正如桑铃儿所言,闻长思的幻术和阵法纵观整个修真界,无出其右,原主准备下杀手时,闻长思走了。
临走,闻长思留了张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也是之前闻长思经常对原主说的——“哥哥,等我自由了,娶你好不好?”
字条被原主烧了,并且下了追捕令,四处搜寻闻长思,找到之后,杀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