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给了三万,不过是她转交给宁歌的,雁过拔毛,最后到宁歌手里的也就十分之一不到。
“不用。又不是多少钱,而且每年她妈妈留给她的公司股份,光股息红利就足够她随意挥霍了。”纪晟回道。
其实他并非不想问纪宁歌把钱都花去做什么了,别做一些不该做的事,但据他对这个女儿的了解,你问了也白问。且,很可能会触怒她。她早已经年满十八,法律上已经可以自己管理她母亲留下的遗产。若她张口要,他也只能分割了自己的资产。眼下他并希望这个情况出现,起码在他还没有继承纪家家主之位前,他手中的资本越多越好。
林淼知道纪晟的意思,但肚子的嫉愤仍然遏制不住的弥漫,她之所以能嫁入纪家,是因为她在婚前签了诸多协议。
其中一条便是,除非纪晟赠予,她不能分割纪家一分钱的财富。即便她嫁入纪家已经有二十年,伺候了纪晟长达二十五年也一样。
所幸,纪晟十分大方,每个月都固定会给她一百万的零用,其他开支另算。可,就是给她再多的钱,与纪宁歌的的妈妈所拥有的纪氏集团股份相比,仍不足九牛一毛的。
不,是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