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午时。
元氏城,东门。
黄巾军如蚁附城,不要命的攀附城墙,城上汉军亦是疯狂反击,檑石、滚木、金汁…倾城而下,一条条鲜活、疯狂的生命犹如蝼蚁一般烟消云散。
渐渐的,双方已杀红了眼,彼此咆哮着,以命搏杀.....
“哈哈!”
黄巾军攻城部队后方,贼首张牛角跨坐在骏马之上哈哈大笑。
接连数日攻打元氏城,己方虽死伤惨重,但因人数庞大,依旧数倍于官军,而官军也有伤亡,最重要的是守城物资亦被消耗了大半,今日城上防守明显不如前几日那样凌厉,已有凌乱之象,这让贼首张牛角看到了攻破元氏城的希望。
张牛角感觉最多再用一万死伤,就可以耗尽官军守城物资,到时候元氏必破,城内的人口、财富足以弥补他攻城的损失。
人命,在他的眼中,不过就是利用的工具。只要利益足够大,就算现在这几万人死绝了也值得。
因为在这个易子相食的悲惨时代,最不缺的就是人,只要有钱财、粮食,他随时可拉起一支数万乃至十万人的黄巾军。
这就是命不如狗的乱世。
就在在张牛角胜券在握时,一骑快马从西南方向奔来,马背上是一名额系黄巾的俊美少年,少年手上提着一杆长枪。
那少年就是赵云,经过三天的时间,他完全摸清了黄巾营地的情况,也见过几回贼首张牛角,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是因为时机还不成熟。
昨夜,赵云又偷偷进了元氏城,并且与孙瑾约定在今日动手。而郭典等人也到了东门外的树林中隐藏起来,只等赵云袭杀成功,就引燃元氏城外山林,壮大声威。
“报~”
赵云的声音拖的很长,在快要接近张牛角时,贼首身边三百黄巾力士发现了赵云,展目一看,见是褚燕的同乡赵云,便并未拦截赵云。
而赵云,在取得褚燕信任后,因赵云武艺高强,骑马一学就会,被褚燕任命为通信兵。所以,这两日都是由他向贼首张牛角汇报张燕那边的攻城进度。
赵云连续两日来回传递信息,与张牛角也是熟面,见是赵云,马上便问道:“飞燕那边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