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一个人在一起的办法有很多种。
梁延生在世家,既是嫡子又是长子,倘若他想跟同为豪门出生的萧子窈在一起,其实一点儿都不难的。
他原先有过好多次机会——最开始,应当是念书的时候结识萧子山,他不该事事都逞强的,至少不该说些什么人家的妹妹乖不乖之类的话,然后便是来帅府吃饭,他本该哄着点儿小姑娘的,之后也是,多学学夏一杰,喜欢一个人又不丢人,多献献殷勤怎么了,是他自己把机会拱手让人的。
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一条狗最最讨巧的地方,也许并不是什么契而不舍之类的东西,那顶多排第二,原来一条狗真正讨喜的原因,没准儿更应当是下贱。
下贱。
沈要有多下贱?
下贱到如果萧子窈不开心,故意说气话不要他了,他都得开心好半天,以为她以前是要他的,而不是要别人。
所以,如此看来,沈要赢下萧子窈这一城,也许并非只是巧合而已。
一个大小姐的身侧始终该有一条恶犬。
狗的陪伴远比人更长久。
沈要没搭理他。
他于是没再说话,只管掉头走了。
最近,军中事务繁多,无论是他亦或是沈要,难免都要加班加点的多留一会儿。
沈要自然是不情愿的,便抓着夏一杰来顶包,谁知,年关恰逢新帅继任,城防工作多到哪怕再加三个人来也不够,他走不成了,便只好拨电话给萧子窈,心想着无论如何也要同她多说几句。
电话是郝姨接起来的,他没等多久,再转给萧子窈,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
“唔,呆子,郝姨都跟我讲了,所以你今天要在军营里待到多晚?”
“不知道。”
“那我可就不留吃的给你咯,你在那边反正也是有食堂可以吃的——好了好了,我先挂了,你抓紧时间工作,争取早早回家。”
她话音至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