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媳妇这么快答应俺也不是偶然的,因为俺说过俺从小就喜欢她,她也说了从小就喜欢俺,所以在小时候俺俩就已经开始交往了,只不过因为上学耽误了一段时间。这次有个单独见面的机会俺就顺理成章地脸红了,她就顺理成章地爱上俺了,就顺理成章地答应做俺的老婆了。
记得那年芦苇刚长成,从堰上的水库上一看,绿油油的芦苇随风飘拂,似乎在炫耀自己那钢筋般的筋骨柔韧挺拔的风姿。芦苇头上那苍黄色的穗子在风中摇头晃脑,让人顿生“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感慨。柔和的清风吹在了俺的脸上,让俺幼小的心思荡漾,让俺想到了俺那在水一方的媳妇——当时俺就喜欢俺的媳妇,只不过当时她还不是俺的媳妇。她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单纯,那么的让俺心动,在这个世界上要是有一个人让俺心动,也只有她了,每次见到她俺的心就砰砰砰地直跳,脸上的血液也是突突突地直冒,让俺跳乱了心,胀红了脸。每当俺来到这片芦苇地,俺就会这么想,就会想到俺的媳妇浓妆淡抹地从芦苇地里走出来,姗姗来迟,还对着俺嘻嘻地笑。
就在俺想她的时候,她恰巧从俺的身边路过,俺问她去哪?她告诉俺说是去下湖。下湖的意思就是去地里面干农活,下湖的必经之地就是这片芦苇地,所以每当俺没课的时候俺都会来到这片芦苇地,一是在俺心里俺的媳妇一定会从这片芦苇地走出来嫁给俺,一是俺的媳妇在没有课的时候要经过这片芦苇地下湖去,俺只不过想要多看看俺那漂亮的媳妇几眼。俺目送着俺的媳妇跟随着俺的丈母娘一路烟尘地骑车飞过,她那淳朴的背影一甩一甩的马尾辫深深地印在了俺的脑海,让俺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想着,也不知道怎么弄的只要俺不想她那马尾辫她的背影俺就睡不着觉,就会失眠,但俺失眠的次数少,睡的香的时候多。
当俺的媳妇跟随着俺的丈母娘下湖去时,俺无所事事地在这片芦苇地里转悠,潮湿的土地粘粘的芦苇株子不时散发出几声娃叫声癞子鼓的呻吟声昆虫的唧唧歪歪声的环境让俺顿时感到这里的清净,这里的泥土气息,但俺的心里还是还怕,俺不怕那些可爱的昆虫那些可怕的癞子鼓,也不怕那些粘粘的黑土深深的湖水,俺就怕在这个芦苇地里的长水,长水的意思就是蛇,俺就怕蛇。这个绝对是天生的,俺没有被蛇咬过,也没见过几次蛇,更没有打过蛇,但只要一见俺就害怕,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恶心,就如同俺恶心老鼠一样。幸亏俺之前从来没在这片芦苇地里见到过长水,但爷爷的话还时不时的浮现在俺的脑边,他说在这片芦苇地里有人被长水咬到了,而且是在旁边的水库里游泳咬到的,那条长水很长就像水一样让你看不到它是什么时候游到你身边的,更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对你进行袭击的,但当你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已经奄奄一息了。他还说千万不能去芦苇地靠近深水的地方,长水就经常在那地方出现,一旦被咬到就要把被咬的地方用斧头砍下来不然就会死人。
就他这些话弄的俺做了好几天的噩梦,弄的俺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去那片芦苇地,也就有好长一段时间俺没有见过俺的媳妇。但是俺打破了这些顾忌,还是又一次地踏上了芦苇地,也许是爱情的力量,也许只是俺对俺媳妇的思念之切,就算被蛇咬了也在所不惜,大不了来个壮士断腕。就这样俺想着走着,走着想着,边走边用手拂过挡道的芦苇,用脚踏着没有人走过的不是路的湿地,渐渐地俺从东边走到了西边,一种重建天日的感觉油然而生,毕竟当时的俺太小个子太矮芦苇又太壮太高。
俺走出了芦苇地,坐在了芦苇地旁边的石头护坡上,向东望着那波光粼粼的湖水,不时还有几只戏水的鱼儿打破这粼粼的波光,被鱼儿激起处的波光在半米高的水面上映着三四点钟的太阳放出刺眼的光芒,让俺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感受到这片芦苇地的美丽,感受到这不愧是风花雪月的好地方。
这片芦苇地只长在了水库的北侧,但有的地方长的好有的地方长的差,从南面远远地看过来参差不齐,也良莠不齐,因为这里的芦苇并不是一个人撒的种子,要数长的最好的当然是俺爷爷种的了,也就是俺经常去的那片芦苇地,那片深不可测的芦苇地,别人家种的有高有低有大有小有芦苇还有杂草,而俺爷爷那片种的是清一色的芦苇清一色的高,就像国旗护卫队一样正规,不像那些杂牌军鱼龙混杂步调不一。
这也是俺爷爷比较骄傲的地方,他种的地总是比别人的好,收成也总是比别人的多,就是因为自己没文化只能呆在俺的村子里当当村长,要是有文化俺看他当个县长都没问题。对于俺爷爷那样的人当的官越大对人民越有好处,就在以前最困难的时候,家里都好几天解不开锅的时候他都不拿公家一点东西回来,他就是那么的秉公就是那么的廉洁那么的正直。
俺爷爷喜欢喝酒,没事的时候就去这片芦苇地里在自己用芦苇织的席上,搭的棚下喝酒,俺给他倒酒他自己独饮,边饮他的酒边给俺讲芦苇地里的故事。就是因为这样俺学校每周一次的课堂作文课都是俺拿第一,俺写的文章每周都要在校黑板报上刊登,老师们对俺也都喜欢翘起那根大拇指,都喜欢见到俺就毫不吝啬地夸,其实他们不知道俺写的这些故事都是俺爷爷讲给俺听的。后来俺才知道俺的语文老师也经常去那片芦苇地,俺爷爷讲的故事有一部分都跟她有关,所以她特别喜欢俺写的文章,因为俺的文章写的就是她就是真实的她,有时候她故意拿出俺的作文簿在课堂上朗读,她每念一个字俺那小小的虚荣心就会砰砰地震动下暗暗地得意下,当然她每念一个字她的心也砰砰地直跳,脸色也是渐渐地变红。
就在俺的思绪快要控制不住时,就在俺快要想全俺语文老师的故事时,她出现了,她从湖里回来了,还有一两百米就要到俺的跟前了,俺什么来不及想了,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跑向了堰上那条步土杠烟的路上,插着腰站在路中间等她的车子停下来。俺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大勇气竟然敢去“让她留下买路钱”,但俺的确那么干了,俺不知道她会不会停下来,俺也想了要是她不下来俺就去拉她的自行车,没想到的是她看到俺在中间站着就笑眯眯地停下了车,用手扶着车子站在俺的对面说就道,“五哥,还没回家呢?”俺毫不客气地说道,
“恩,在这等你呢!”就这样俺又把她带到了湖边,先让她洗了洗她刚干完农活的手,之后就去了俺的根据地——那片俺爷爷种的大片芦苇地。那是俺第一次带她去芦苇地,俺自己在前面带路,她在后面小心的跟着,俺有时真想去扶她一把,但刚想伸手又缩了回来,因为她的稳定性比俺还好,有时都是她情不自禁地要来扶俺,她真不愧是俺农村出的娃,身手就是麻利。
渐渐地由西向东走过芦苇地,俺看到了俺爷爷的酒棚,酒棚就搭在芦苇地的中间,四周当然都是芦苇,只不过芦苇地不再潮湿而是俺爷爷特意从沙土地弄来的沙土垫上的,看来就像一个芦苇亭子搭在四方空旷的干燥地上,亭子四周被俺爷爷打扫的干干净净,绝对是个喝酒的好地方。但对俺而言,当时的俺不喝酒,也算是个好地方,是个俺跟俺媳妇约会的地方。
俺大步跳上了亭子,坐在俺爷爷经常坐着喝酒的地方,笑着把她喊了过来,俺俩就坐在亭子下面望着远处的水面,看着在水面上嬉戏的野鸭野鸟,看着在岸边拿着老鳖钩钩老鳖的人们,看着他们用笨拙又搞笑的动作时不时地拉上几只老鳖,看着小鸟在碧蓝的天空中看着俺俩
幸福的时光总是那么快的过去,夕阳总是那么的令人留恋,但俺还是要让俺媳妇回家,俺怕俺丈母娘骂她。但有一点俺不怕,俺俩已经说好了没课的时候就会到这个地方来玩,所以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俺俩就在这片芦苇地度过了快乐幸福调皮可爱的童年。那段幸福的日子到现在俺都犹如在昨,俺要感谢那片芦苇地,没有它们的朝夕相伴俺是不会跟俺的媳妇有那么好的感情的,是它们用叶子由绿到干枯苇杆由绿到干枯根茎由脆到干枯的代价换来的感情,没有它们俺没有去的地方,没有它们俺没有欣赏的地方,那是一片圣地,是除了俺俩之外很多俺村子里的人们都要顶礼膜拜的圣地。
就在最后一次俺俩离开的时候她突然说要有要紧的事告诉俺,俺以为是什么学习方面的事呢,原来是晴空霹雳般的要事,是让俺伤心流泪的苦事,她说她要走了,要离开俺了,要到市里去住了,当然也就是去市里上学去了。
俺的那个心啊不知道有多伤心,顿时眼泪流出了眼眶流过泪脸颊滴进了嘴里,苦咸的泪水让俺的味觉深受刺激,伴随着味觉对大脑的抱怨又有更多的泪水涌向了俺的嘴里刺激着俺的味觉,哭到最后俺的味觉被征服了再也不敢说苦再也不敢说咸了。她情非得已地看着俺,眼泪也流出了眼眶啪啪啪地滴在了地上,点缀在那片干燥的沙土上,用她那哭的沙哑的嗓子说道,“老五,俺要走了,你要好好学习,别想俺,俺会回来看你的。”
俺听到他这句话,俺的眼泪流的更猛,俺真不忍心看她离开,古人都说了“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俺不仅如此还附带着“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俺说,“俺不要你走,俺要娶你。”她破涕为笑,说俺傻瓜,才多大就要娶她,俺说俺是真心的,她说这样吧,俺俩来个约定,十年后还有这片芦苇你还没娶媳妇俺就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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